注册上海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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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13-10-16】
注册上海公司所需的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上;
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公司名称冠省名的,依照省工商局有关规定);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上海公司注册中的登记程序和提交内容详解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名称核准阶段分为三步:
1.公司设立申请者填写先核准申请书进行公司名称查询;
2.公司登记机关初审,预先核准;
3.公司登记机关核发《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核准须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东股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住所方位图;
4.拟申报有限公司的东资格及资产构成情况表。
2)申请设立公司登记
设立登记分为五步:
1.受理,公司设立申请者庆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写的登记注册后,公司登记机关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2.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文件、证件和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开办条件;
3.核准,公司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和核实后,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4.发照,公司登记查关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颁发有关证照,及时通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领取证照,并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5.公告,对核准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法人,由公司登记机关组织发布公告。
申请设立登记须提交: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批准材料和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人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可以复印,复印件应加盖产权者印章),租赁房屋包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
10.公司住所方位图;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